感染者1:刘某,女,24岁,住湖南师范大学研二舍宿舍,11月26日从外省乘坐Z124抵长,11月30日混管初筛阳性,复核阳性,目前该感染者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。经初步流调,感染者主要活动轨迹如下:11月26日外省乘坐Z1248车7号下铺返长。
经初步流调,感染者主要活动轨迹如下:11月7日,从兰州自驾来长沙,12时50分到达长沙西收费站落地检,后开车至长张高速宁乡服务区休息。11月8日,上午在长张高速宁乡服务区休息。13时12分,开车到长沙西收费站采样点采样,之后开车返回长张高速宁乡服务区休息。11月9日,上午在长张高速宁乡服务区休息。
感染者1:11月27日,15:20从外省乘坐CA1399航班来长;15:45从机场T14号口出去坐车回金茂梅溪湖29栋;17:10在未来理发店洗头发;18:30到金茂21栋水果熟了水果店和金茂ucc干洗店。11月28日-29日居家未外出。
1、肖追雁,长沙县公安局榔梨派出所所长。作为“领头雁”,此次疫情发生后,他以所为家,靠前指挥,有序开展工作。3月28日下午3时许,肖追雁接到紧急通知,初步筛查发现一例检测为阳性的外来货车司机。他带领警力火速赶赴现场,设置警戒区域,转运密接人群、安抚居民情绪,对医院进行封控。

1、长沙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发布疫情通报,全文如下:感染者:粟某某,男,53岁,10月2日从外省自驾货车抵长,当日初筛阳性,10月3日复核确认阳性,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,目前该感染者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。
2、长沙县在外省来长人员中发现1例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感染者:石某,男,42岁,9月30日从外省自驾货车抵长,10月1日初筛阳性,经复核确认阳性,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,目前该感染者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。
3、感染者1:陈某某,女,41岁,为外市10月7日某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,10月10日在集中隔离例行核酸检测中初筛阳性,经复核确认阳性,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。目前该感染者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。
1、月25日确认阳性,感染者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。经初步流调,主要活动轨迹如下:11月22日7:00前往雨花区天华小区门店,后自驾前往长沙县高塘坪路长沙宏发生态农庄有限公司仓库,后驾车返回雨花区天华小区门店,后返回居住地未外出。
2、经初步流调,感染者主要活动轨迹如下:11月26日外省乘坐Z1248车7号下铺返长。11月27日10:58到长沙火车站,坐地铁3号线,转4号线;11:36到达湖南师大地铁站2号口出站;11:43到达学校超市买了食品,后回寝室没有外出。
3、感染者1:郭某,女,36岁,山东威海人,11月26日确认阳性。感染者2:王某某,男,43岁,河北保定人,为感染者1的同行人员。11月26日确认阳性。上述感染者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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